总经济师
1)对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与策划,以坚强的成本管理责任保证体系,保证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实现。 2)对公司所有项目成本经营效益负领导责任。从项目投标到项目竣工清算的全过程,对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投标、合约、财务、资金、工程、技术、质保、资产部)及物资公司、工程协力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与帮助,并对上述部门及单位对上述工作的管理力度与效果进行监督与检查。 3)经常组织召开项目成本管理研讨会,暴露成本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研究解决的办法,对好的管理经验及时组织交流。
总经济师的总经济师的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能为:
①根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企业经营决策与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②领导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可行性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工作。
③组织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企业经营策略与经营方针,并负责各项经济计划指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
④监督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实施。
⑤研究和处理企业的一切重大经济问题,审核及签署企业的重要经济文件。
⑥组织同其他企业及经济部门的经济协作与经济联合,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⑦领导企业对有关经济信息与经济资料的收集、整序、分析、存储与传递工作。
⑧审核企业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⑨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经济法规、企业经营方针等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在中国,大中型企业多设有专职的总经济师或由主管经营的副厂长兼任。未设总经济师的小型企业,由经营副厂长或指定的职能部门行使总经济师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