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一式两份,需注明:姓名、专业、证书编号和聘用企业名称);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污损更换的提供)。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什么情况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会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
(2)解除合同关系。
(3)注册有效期未延续注册。
(4)年龄超过65周岁。
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主要有以下八点: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