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规划 一级造价师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步骤/方法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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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级建造师注册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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