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9月21-22日举行。
需考4个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合计4个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