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1]于1995年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审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颁布实施,(以下简称《国标》)。它是中医诊断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基础工作,它规定了中医病证的分类与代码,适用于中医医疗、卫生统计、病案管理、科研、教学、出版及国内外学术交流。
一、中医病证分类来源
中医疾病的分类最早见于战国时代的《黄帝内经》,迄今已有2千多年的历史。随着中医学术的发展,中医对疾病的认识和分类逐渐深化。但由于诸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未能形成相对规范的疾病名称分类体系,以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医学术的发展。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在其直接领导下,由全国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在大量调查中医学术理论文献和临床病案的基础上,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等文献,反复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以病、证并列的方式,进行分类、编码。并经全国有关专家、教授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又通过全国部分中医医院临床验证。于1995年7月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国标函(95)154号文批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并要求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二、中医病证分类原则
中医理论体系和临床诊断要求在确定病名后,还需进一步确定证候。中医学的“病”是在病因作用和正虚邪凑的条件下,人体出现的具有一定发展规律的邪正交争,阴阳失调的全部演变过程。“证”则是病在演变发展过程中的本质反映,是病在一定阶段中病因、病位、病性、病机、病势的发展趋势和规律,是“辨证论治”的依据。“病”和“证”是中医诊断学不可分割的2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学的特点。因此,《国标》确定采用病、证并列分类编码的原则,临床使用时可以根据病情,进行病证排列组合方式确定中医诊断,从而较好地体现了中医学术的特色和其实用价值。
1.病名分类原则:中医学传统分类是按类及门的方法分类,如杂病、小儿、妇人等类以及诸风门、妊娠门、产难门等。《国标》的病名分类沿用这种2级分类方法,即分为类目(类)、分类目(门)。《国标》在沿用传统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目前临床实际,规定中医病名分类的类目(科别),为内、外、妇、儿、眼、耳鼻喉、骨伤等7科病类。分类目即专科系统,以各科病类为准分列,如科病类分列肺、心、脾、肝、肾、外感热病等专科系统病类;妇科病类分列经、带、胎、产等专科系统病类;眼科病类分列睑、眦、睛、瞳神等专科系统病类。
2.证候分类原则:中医证候的分类,是按证候的内涵属性类别,分为3级。第1级为类目,系按中医辨证的不同系统进行归类,如病因证候辨证系统、肝脏经络证候辨证系统、阴阳气血津液痰证候辨证系统,六经证候辨证系统、卫气营血证候辨证系统以及其它证候辨证系统等6大类。第2级为分类目,是根据证候中的第1个证候属性进行归类,如风证类、心证类等。第3级为细类目,是根据该证候中的第2个证候属性进行归类,如风、寒的证类,心、血的证类等。(1)证候分类中的“阴阳气血津液痰”类目:由于八纲辨证是中医辨证的总纲,因此,在《国标》中不列为具体的辨证类目。而在《国标》中的证候类目中“阴”和“阳”,其内涵是阴(精)和阳(气),他们和气血津液一样,是指具体的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故《国标》中将他们归为一个类目中;又因痰饮是病理概念,但源自津液,所以也归为此类,在《国标》中将其定名为“阴阳气血津液痰”证候分类目。(2)其它证候分类目:在所收录的证候名称中,有少数尚无法根据前述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如疹前期、溃脓期等,《国标》中则将其列入其它证候分类目。(3)病因证候类目中的分类目:在这一类目中除六淫外邪疫疠外,也应包括各种精神、饮食因素致病时所表现的证候,如情志、饮食等,《国标》将他们分别列为病因证候类目中的分类目。
三、中医病证分类代码
中医病证分类代码是依据中医病和证的内涵特点,采用6位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编码。
1.病名分类编码方法:病名标识位、科别类目位,专科系统分类目位各占1位,病名序号占2位,尾码占1位,共6位码长 。病名分类编码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符混合编码方式。第1病名标识位:以汉字“病”的拼音首字母“B”作为病名标识符。第2科别类目位:以科别名称的第一个汉字的拼音首字母为科别类目标识符。第3科专科系统分类目:以其专科系统名称的第一个汉字拼音字母为专科系统分类目标识符。第4病名序号位:为在同一个科别类目和专科系统分类目的多种病名序号位,以保证每一病名有一个不重复的独立编码。第5、6病名尾码位:当一个病名需要进一步细分时,在这一尾码位进行标识,其标识符为阿拉伯数字。
2.证候分类编码方法:证候标识位、证候类目、证候分类目、证候细类目、证候序号、证候尾码各占1位,共6位码长。其中证候序号位,由1位数的数字组成,若在该证候细类目中证候超过9个时,以A代替10,以B代替11,余类推,进行续编。
《国标》中证候分类编码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符混合编码方式:第1证候标识位:以汉字“证”的拼音首字母“Z”为证候标识符。第2证候类目位:以该证候类目名称的第一个汉字的拼音首字母作为该证候类目的标识符。第3证候分类目位:以该证候的第一个内涵属性名称的第1个汉字的拼音首字母作为该证候分类目标识符。第4证候细类目位:以该证候的2个内涵属性名称的第一个汉字的拼音首字母作为该证候的细类目标识符。第5证候序号位:在一个证候分类目中,相同证候属性的一组证候的顺序号位,即0~9数字符顺编,可继以A~Z字母符续编。第6证候尾码位:当一个证候需要进一步细分或几个证候意义相似时,在本尾码位进行标识,其标识符为阿拉伯数字。
在《国标》中,“病”的科别类目,专科系统分类目名称均以其第1个汉字拼音首字母作为标识符,同样对“证”的类目、分类目、细类目名称也以其名称的第1个汉字拼音首字母作为标识符。因此,形成了汉语拼音首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代码方式,其优点是能见病证名即可编分类码和见分类码即能掌握病、证的归类及属性,而且占位少,容量大,易于操作。例如:根据代码BNS030即能分辨出他是内科肾系病类的一个病名即石淋病;根据代码ZBFR10即能分辨出他是病因证候类目中,风证类中的风、热的证类即风热壅盛证。
四、中医病证分类特殊代码
《国标》规定在同一类类目或分类目代码中,当分类代码出现重复时,依次将第一个类目或分类目名称中的第1个汉字汉语拼音的首字母定为该类目或分类目的代码;将第2个类目或分类目名称中第1个汉字汉语拼音的第2个字母定为该类目或分类目的代码,余类推。例如:阴证类的代码为ZYY,而阳证类的代码为ZYA。
根据分类编码国际惯例,《国标》将以病证名称读音确定的代码标识符“I”及“Q”分别以“M”及“V”代替。
五、《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的应用研究
为推动《国标》的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5年开始至今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全国性《国标》推广应用学习班。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湖南、河北、湖北、上海、天津等省市也分别组织举办了推广应用学习班,参加单位近700个,参加学习人数达千余人,发售《国标》5千余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并将实施《国标》列为全国中医院等级评定的条件。一个加大标准化力度,促进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的新形势已经形成。为掌握《国标》的应用价值和实施情况,专门组织项目组开展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应用研究”。
该研究历时3年,在中医药学术发展史中第1次依照国家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国际疾病分类》对20余万份中医病案首页的疾病诊断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应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该研究资料规模之大、覆盖面之广及其中医病证诊断分类研究之深度等都是无前例的。该研究获得了全国中医医院出院患者人群的中医病、证诊断分布状况[2],特征以及获得了全国10所中医医院出院患者1994年与1996年中医临床诊断的动态对比资料[3],提出了中医疾病诊断的内涵联系模型和建立中医疾病监测体系的思路与方法,属开创性中医学术研究成果,它对于中医药学现代化,中医临床诊断规范化,中医临床医疗、科研和教学诸多方面均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特别是对中药药品的开发、生产流通领域具有显著的应用前景和价值。
《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作为第一个中医学术国家标准,它的应用不仅促进中医临床诊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而且在建 立全国统一的中医医疗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疾病监测,跟踪临床疾病动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加速实现中医现代化等诸多领域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和产生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1 陈佑邦,潘筱秦,金棣生,等.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5.1~3.
2 章如虹,毛树松,邵企红,等.1994年全国88所中医医院出院患者人群中医疾病诊断分布.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1999,1∶52~56.
3 章如虹,毛树松,邵企红,等.全国10所中医医院1994年与1996年出院患者人群中医疾病诊断对照分析.湖北中医杂志,1998,6∶.24~55.